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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行道树
作者: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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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行道树

老酒

作家张晓风在《行道树》里写道:立在城市的飞尘里,我们是一列忧愁而又快乐的树。”当我走在绿树成荫的校园公路上,看到行道树的时候,感受却大不一样。我想,那一个个硕大的树池占据着人行道,行道树恐怕已经名不副实,称为占道树更合适。估计它们并不是忧愁而快乐的,而是无奈而尴尬的。

《周制》有曰:列树以表道”,可见在古代已有道旁种树的规矩,以表明道路之用。在现代,行道树的功能更加完善,既美化城市、净化空气,还可隔绝噪声。不管如何,都是为行人服务的。可当行道树占据了人行道,行人无法正常行走的时候,也就被迫走上车道,于是人车抢道,安全问题开始凸显。有关部门为了避免安全事故,采取限时段通行,甚至禁止通行等方法,可谓煞费苦心。然而,种种方法用尽,虽有成效但并不显著。其实,人行车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根源在于人行道被占用,改变这种状况其实并不复杂,将行道树移于道旁或用渗水材料水平覆盖树池即可,尽管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消耗,但这是当初设计建设之初便存在的问题,现在来弥补,亡羊补牢未为晚。

单子过陈见道路若塞,知陈必亡。何故?废先王之教也,就是没按制度和规矩办事。如今,修路和植树的部门只管建和植,没有思考在满足国家建设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如何多一些人文关怀,如何做到合理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第16.1.2条规定:绿化和景观设施不得有碍于交通安全和畅通。第9.1.1条规定行人及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应安全、连续、舒适,不宜中断或缩减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的有效通行宽度。据此笔者真诚地希望建设部门在修道植树的时候多学一学国家标准多从使用者角度思考设计和建设是否合理合用。总而言之,未雨绸缪总比亡羊补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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